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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 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 深圳市中小科技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发布日期:2015/8/13

粤科函高字〔2015〕1152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以及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工作部署,引导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现开展2015年度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的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单位请对照附件条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对专业孵化器、新型孵化器和以投资在孵企业为主要盈利模式的孵化器,条件适当放宽。

  三、文字材料一式3份,电子光盘1份。

  四、请于2015年9月1日前,由地市科技局或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将所有材料以及汇总表,报送至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何慧芳,020-83163263

             林俊阳,020-83163402

  省科技厅高新处 黄 攀,020-83163635

                               陈祖儿,020-83163876

  电子邮箱:gdfuhuaqi@126.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909室

  附件:1.众创空间试点单位申报要求

             2.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要求

 

省科技厅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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