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9/72017/12/292017/9/272017/8/42017/6/152017/6/142016/7/112016/4/142015/9/242015/7/232015/7/32015/6/252015/6/42015/6/32015/5/282015/5/262015/5/212015/5/202015/5/142015/5/8
首页 -> 孵化载体联盟 -> 相关资讯 -> 正文
国有孵化器持股孵化“破冰” 落实尚需时日
发布者: 深圳市中小科技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发布日期:2015/8/6

本报记者  邓淑华报道   

  

  近日,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工作现场会在广州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强调,要深刻认识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重要意义,落实政策,加强扶持,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发展。

  落实政策、加强扶持,这对处于风口的广东省孵化器尤其是占据了广东省孵化器大半江山、亟待释放活力的国有孵化器显得尤为重要。去年10月,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国有孵化器体制机制创新,开展国有孵化器从业人员持股孵化试点。这也是全国首个允许国有孵化器从业人员实现持股孵化的政策。

  如今,距离广州公布开展国有孵化器从业人员持股孵化试点已半年多,目前这项在全国率先出台的政策落实情况如何?在国家大力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是否有可能在全国推广国有孵化器持股孵化政策?就这些话题,记者近日采访了多名业内人士。

  广州试点稳步推进

  根据广州市出台的《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实施意见》,孵化器从业人员经孵化器、在孵企业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以资金、知识产权等形式投入在孵企业,实施个人持股孵化;试点方案由广州市科技行政部门会同广州市国资行政部门起草,并报广州市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目前,广州公布开展国有孵化器从业人员持股孵化试点已经半年多。由于该项政策有利于为国有孵化器‘松绑’,一经公布后在广州市孵化器领域内外都有较好反响,各项工作都在稳步推进中。”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会长、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主任冯梦觉表示,“广州市负责该试点方案的相关起草人还从国有企业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股权众筹等角度进行通盘考虑,配套制定了落实方案,并按照程序推动该试点方案落地。”

  广州市推动国有孵化器持股孵化,也恰逢广州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今年3月上旬,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成为继深圳之后全国第二个科技创新委员会。7月14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确定将原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科技管理有关职责整合划入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并成立政策法规处,负责起草科技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承担广州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可以说,广州开展国有孵化器从业人员持股孵化工作正处于‘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阶段。待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相关部门和工作小组正式成立,该项工作也将得以快速落实。”冯梦觉表示,“国有孵化器经过近30年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创业孵化经验和一大批优秀人才。但是由于体制机制束缚,国有孵化器不能建立以投资为导向的孵化机制。如果能推动国有孵化器从业人员持股孵化,将有利于调动国有孵化器从业人员积极性,实现员工与企业共成长,有利于国有孵化器实践公益性与效益性双重属性,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需多部门协调落实

  业内人士指出,在当前国家鼓励混合所有制、多元所有制发展以及民营孵化器积极推进“投资+孵化”模式的大背景下,广州推进国有孵化器持股孵化是一种制度创新与改革探索,对促进国有和民营经济共生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限于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和干部管理条例,广州市推进国有孵化器持股孵化并非一纸政府条文就能顺利推行,还需要多部门协调落实和良好的方案细则设计。

  “根据现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干部管理条例,除国有投资集团高管外,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不允许在民营企业任职或者成为股东。”国科火炬企业孵化研究中心主任杨晓非表示,“广州市政府已经明确提出支持国有孵化器从业人员持股孵化,是在国资管理领域开了一个‘口子’。但对于其他没有明确规定的地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个人出资入股民营企业则属于违纪。”

  不过,可喜的是,国资领域的相关管控正在逐步放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5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2015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提出今年将指导地方国资委研究制订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试点的管理办法,规范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工作。这些新政为国有孵化器从业人员持股孵化带来了新的助力。

  “推进国有孵化器从业人员持股孵化,是全国都会遇到的共性问题和体制机制问题,需要从国资管理方面出台一个条例和法例。”冯梦觉表示,“至于如何从操作层面取得真正突破,我们建议可以借助跟投、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众筹等模式,而广州从这方面尝试也是最容易有所突破的。”

  对此,杨晓非也表示赞同。“要保证广州市政策落实,需要广州市国资行政部门从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方面出台细则,并解决三大问题:一是身份问题,二是个人能否使用单位资源为个人获益,三是国有孵化器从业人员持股孵化的受益规则。”杨晓非表示。

  全国推广需因地制宜

  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共有孵化器1700多家,国家级孵化器608家。其中,纯民营孵化器所占比例不到国家级孵化器的20%,国有孵化器依然是国家级孵化器的主流。而从国际国内经验看,“孵化+投资”已经成为孵化器发展的标配,也成为实现孵化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收入来源。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国家级孵化器必须配套不少于300万元的孵化专项资金。但这毕竟属于机构行为,对该项工作的考核标准大多是能完成任务即可。如果能够推进国有孵化器从业人员持股孵化,则会放大国有孵化器孵化资金的作用。更关键的是,国有孵化器从业人员与在孵企业实现利益捆绑,将会对项目风险有更好的把控,有利于企业更好发展。”冯梦觉表示。

  在谈及是否有必要在全国推广国有孵化器从业人员持股孵化以及如何构建全国性政策体系时,冯梦觉表示,希望从国家层面推进国有孵化器从业人员持股孵化试点。“如果该项政策能如同推动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一样,从国家和部委层面出台一些指导意见,各地方就相当于拿到了‘尚方宝剑’,落实也更容易。”冯梦觉表示,“广州市出台的该项政策是一次‘破冰’,但要最终落地还需要上下互动。”

  杨晓非则认为,在政策宽容度较高的区域,可以鼓励推行国有孵化器从业人员持股孵化,其他地方则可以根据广州的实践经验不断创新。“由于各地政策环境和创新创业环境的差异,目前全面推进国有孵化器从业人员持股孵化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应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试先行。”杨晓非表示。

打印】 【关闭